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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通告
中国文化产业网时间:2011-9-22 11:45:43来源:鄂尔多斯市宣传部字体: F F

为了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按照《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鄂府发〔2010〕37号)文件精神,对部分文化产业项目进行资金扶持。现将《2011年度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公告如下:

一、范围与重点

1、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2、列入《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

3、能够明显提升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

二、扶持方式、额度

1、无偿扶持安排的资金不超过本年度专项资金总额的30%;

2、借款扶持安排的资金不超过本年度专项资金总额的30%;

3、贷款贴息扶持安排的资金不超过本年度专项资金总额的40%。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凡在鄂尔多斯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创意、文化产品的研发、制作、推广销售的企业和其他法人单位,且符合《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均可申请资助。

(一)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它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产权关系明晰,股权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60%,能够对鄂尔多斯市地方税收作出贡献。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对扩大就业有较大贡献。

(编辑: 刘百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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