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产业集聚(Industrial Cluster)是指在某个产业领域内,相互关联的企业及其支撑体系在一定区域内大量集聚发展,并形成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经济群落。目前,北京、上海、深圳、青岛等创意产业发展较好的城市,已经开始从政策性资金引导、市场化融资、集聚发展和产业链整合上对创意产业进行纵深拓展。如上海,在2009年认定了一批集聚区后,目前全市已授牌的创意产业集聚区达81家,覆盖14个区。截至2010年年底,北京的创意产业集聚区已经增至30个。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湖南、河南等省也在着力兴建创意产业园区。
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与支柱,影视文化产业的发展日益受到重视,而集聚区发展模式在科技产业中也已成为一种相对成熟的发展模式,并被借鉴与应用到影视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对影视产业的集聚效应及发展模式的分析,有助于解决中国影视产业集聚区在政策制定、服务、管理、孵化等方面呈现出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
影视产业的集聚特征
从经济和文化双重视角来界定,影视产业集聚区是指在特定地域范围内的众多独立而又相互关联的影视企业(包括电影、电视、广播、动漫等)与相关支持产业企业(广告、公关、音乐等)在一定支撑机构(如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中介、金融机构)的支持辅助下集聚和集中,通过专业分工与协同作用而形成强势、持续的竞争优势以及具有地方特质的创意氛围,激发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
(编辑: 刘百祥)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文化产业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国文化产业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文化产业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文化产业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文化产业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国文化产业网联系。